2012年12月,黄某、范某等人从江西瑞金来到合肥,先通过网络查询,再通过电话联系上郑姓律师,称在工地干活时挖到装有遗书、金元宝、金佛像等物的坛子,想当面咨询。见面后,两人以回家携带“宝贝”不便为由,将“宝贝”以6.2万元的低价卖给郑姓律师。这名律师在筹钱时识破骗局,黄某二人因此落网。而在此之前,黄某等人也如法炮制一起骗局,未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