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站内搜索
联系我们
联系人:吴律师
手机:13607060493
邮箱:1105401902@qq.com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942号
QQ:在线咨询
婚姻继承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继承

婚前财产的若干问题

发布时间:2013年4月26日 浏览:1675 次

想离婚的男男女女最苦恼什么?法院长期不判,财产纠缠不清,形同路人,却还要一起过日子,因此有人说:办离婚真累。如果我们在结婚前办理好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就很容易将那些想离婚的男女从此窘境中解脱出来。

什么事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前财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

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那么,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资产吗?

律师回答: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若事先有规定的,则按规定处理。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婚前个人财产除了婚前房产外还有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投资取得的收益、分红,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等等。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带好哪些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