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无钱购买毒品,便向母亲索要钱财,遭拒后,竟不顾后果,放火烧毁自家房子,最终因Σ害公共安全被判重刑。
2012年7月10日晚17时许,姜某在南昌市丁广街自己家中向其母亲要钱买毒品,并以割手腕自杀、放火烧自家房屋等方式要挟遭拒绝后,姜某遂用打火机先点燃一¥厨房的木制¥梯护手,后又到二¥点燃床上的被子,再出门。南昌市西湖区公安消防大队接到广南俱乐部保安拨打119报警电话后赶到将火扑灭。
经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现场勘察,南昌市丁广街着火的房屋系砖木混合结构二层联排¥房中的一户,火灾致使姜某家和隔壁刘某家房屋内的部分木质结构及家庭用品损坏。次日,姜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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