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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标识全国统一使用

发布时间:2012年8月9日 浏览:2249 次

南昌律师、吴中华律师事务所采编:

      

       “预防”的汉语拼音首字母“Y”和“F”,用补白的方式组成汉字“正”,显得十分端庄、肃穆、大气、厚重;颜色是鲜明的“中国红”,中国字、中国红,体现出强烈的中国特色,饱含着浓郁的“中国味”。这就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正”字统一标识。 

 

   “我们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统一使用这一标识。”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办公室主任孙明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首次披露了“正”字标识的诞生过程。

 

   标识围绕“正”字,辅以“预防职务犯罪”6个黑体大字,直接宣示主题,并用“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9个字,明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承诺与人文理念。

 

  孙明表示,标识突出表现了“做人正、为官正”的主题,体现预防工作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和社会风气的扶正、补正和修正作用,同时也代表着对检察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形象和职业要求。

 

  孙明告诉记者,制作和使用预防职务犯罪标识,目的就是通过这个形象标识,提升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认知度,增强影响力,彰显党和国家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中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创新理念,动员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化大格局。

 

  “我相信,标识在全国统一使用,必将发挥其宣示主题和理念,凝聚精神和力量,更好地引导、影响和带动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更多地让社会公众普遍熟悉、认同。起到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作用。”对此,孙明充满信心。

 

  记者还了解到,检察机关正在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促进深化改革为根本目标,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和法治化建设,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投资安全”等专项工作,共在1207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预防工作,提出预防建议1759件,有效防范了职务犯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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