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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0年度统计数据即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1日 浏览:2575 次
江西省2010年度统计数据
(摘自江西统计信息网)
1、职工月平均工资:2424.33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092元)
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1290.08元(15481元/年)。
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5789元。
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884.92元(10619元/年)。
5、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江西省统计局最终审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