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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出现劳动工伤该归谁来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4月24日 浏览:4904 次

南昌律师、吴中华律师事务所最新报道:
  据分析,当前农民工就业之所以存在上述争议问题,其原因包括几个方面:
  1.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有关劳动争议的部门性文件纷繁复杂,而农村相对简单的劳作方式及农民纯朴的思维方式,较难适应城市中的复杂分工以及用人单位名目繁多的规章制度,如果用人单位作出不合法或不公平的处理决定,农民工只会朴素地认为不合理,却无法提出有力的证据,有些农民工朋友甚至不知道应该主张哪些合法权益。
  2.用人单位管理不规范。进城务工人员一般对工作本身的要求并不高,用人单位就抓住他们急于找到工作的心理,导致大量的临时用工和口头约定用工出现,使劳动关系相对处于不稳定状态,用人单位在录用、解聘上存在随意性。即使签有劳动合同,也因为合同约定不明,造成工资报酬、劳动保险等劳动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3.案件多为群体诉讼。农民工往往是经过熟人介绍而进同一家单位工作,一旦发生纠纷就会紧密联系在一起,有的案件是先由一名员工前来法院诉讼,一旦诉讼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后面就会有几十名甚至几百名员工找到法院。这些不但影响农民工朋友的就业,也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那到底农民工工伤该归谁管?根据江西省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江西省人保厅工伤保险处长杨乃昭在回应此事时说,由于起步晚,许多农民工所在的小型、私有企业参保情况不容乐观。这些企业农民工流动性大,与私人老板之间往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更别说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中国地大人多,情况复杂,这样的解释听着倒也合理。但是江西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是在2004年6月份开始实施的,起步应该不算晚了吧。况且经过八年的时间,该省小型、私有企业参保情况没有改善吗?假如以流动人口大,不易管理为借口,那么请问,工伤管理部门平时都在干什么?我们不求相关部门真的能够把所有大大小小的企业都查得清清楚楚,但是我们想知道,平时除了在办公室办公,有没有深入群众进行小企业参保情况调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没有看到相关部门对于自身失职的道歉,只是摆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不免让人对所谓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情况担忧。

     在报道中一个很关键的点值得大家注意。受伤的农民工因为担心自己“旷工”而少工资,病情稍有好转就急着上岗去了。在这名工人心中压根就不知道工伤这个概念,笔者认为这才是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一个最根本的因素。农民工朋友自己都没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如果不是如今这件事情受到媒体的关注,很可能他所在单位的老板连迫于社会压力垫付的钱都不肯出了。一般来说,农民工文化水平相对很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险,出了问题只能祈祷老板仁慈、社会关注。要解决这个问题,确实需要加强对农民工法律和条例的知识普及。要实现这一目标,就不仅仅需要政府的宣传,更需要社会公益机构等大力支持。
南昌律师、吴中华律师事务所提供。